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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鹿野鄉公所人事徵才公告:民政課臨時人員一名

臺東縣鹿野鄉公所人事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東縣鹿野鄉公所
職  系: 臨時人員
職  稱: 民政課臨時人員一名 (請於信封正面註明應徵職務)
職  等: 薪資27,000元
工作地點: 台東縣鹿野鄉
需求名額: 1名
工作內容: 民政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公告起始日期: 2021-07-01
公告結束日期: 2021-07-05
甄審日期: 書面審核後通知面試,面試合格者通知錄取。不合者恕不通知。


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國內外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2.具備MS-Office軟體操作、運用能力,熟練中文輸入及上網等資訊能力。
3.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4.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臨時員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地址: 臺東縣鹿野鄉瑞隆村瑞景路1段21號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
1.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3. □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於人事行政總處網站或附件下載)
4. □ 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二) 相關資料請至遲於110年7月5日16:00前,於信封註明應徵職稱郵寄或親送送達本所,逾期恕不受理:
1. 收件人:臺東縣鹿野鄉公所 民政課  蔡國相 課長
2. 地址:臺東縣鹿野鄉瑞隆村瑞景路1段21號
3. 聯絡電話:089-580136 轉 141
備  註:

1.請於信封正面註明應徵職務。
2. 書面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逕予歸檔或銷燬,如需退還請檢附回郵信封。
3. 甄審結果於甄審結束後在本所網站公告,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