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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開閱覽「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權人名冊,並受理更正

公告閱覽日期:110年8月10日至8月12日止計3天(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公告閱覽地點:本所1樓民政課

一、請各投票權人踴躍前往閱覽,如發現錯誤或遺漏,請於閱覽期間向本所申請更正。

二、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後除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戶政機關依本法規定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

三、為保障投票權人之個人權益及隱私權,投票權人名冊以查閱投票權人個人及其戶內人員為限,為確認查閱人之身分,查閱時請出示政府機關核發附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