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好友
:::
:::

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至110年11月1日,請宗教團體持續配合各項防疫措施

防疫規範詳如附件「第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措施」,該表及相關指引電子檔可至本部「全國宗教資訊網」首頁(網址:https://religion.moi.gov.tw)「最新消息」區下載參用。
指揮中心針對特定區域實施較嚴格之防疫措施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