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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及儘後召集申請公告

主旨: 函116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及儘後召集申請公告內容,請查照。
說明:  
一、 依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115年3月4日全後動管字第11500057842號令辦理。
二、 116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召第4款申請作業,自115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並於3月16日登載國防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s://afrc.mnd.gov.tw〉。
三、 惠請各鄉鎮市公所於115年3月16日至4月30日期間,對轄屬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加強宣導,符合延長時效申請者管制續辦。並於3月31日前召集相關人員召開協調會,及運用單位之電子看板、村里公佈欄、紅布條、資訊網站等,將公告廣為宣導週知,宣導資料佐資請於3月31日前報本部備查;紀實表單供參運用。
四、 本件屬一般公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