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委員會民族地區114年度促進原住民族地區就業計畫(台東縣鹿野鄉公所)甄選辦法
一、參考:原民族住區委員會114年度促進原住民地區就業計劃
二、招募員額:2名
三、招募方式:
(一)報名期間:即日期至114年6月25日(17時止)
(二)報名方式:填寫妥當報名表後繳至鹿野鄉公所原民所
(三)訪談: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假本所一樓會議室
(四)上工:114年7月1日(星期四)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四)止,每月40小時。
四、招募對象:
(一)年滿十五歲以上有原住民身分者,且非為用人機關首長與基層主管之旗、三親等內之血親及營利親者,並經切結始得進用。
(二)進用人員如未滿18歲者,依民法相關規定,其所訂合同,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書面同意),始生效力。
(三)用人機關應辦理公開招募,進用人員應以重大傷病者(如洗腎患者)、全身殘障者、(中)高齡者及二度就業婦女等相關就業弱勢之特定對象為優先進用,並請檢視相關證明文件。
五、職位缺內容:
(一)進行人員工作項目視人機關實際業務需求規劃,包括協助推廣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語言、健康照顧、社會福利、就業服務及土地管理等相關業務(如電話諮詢、接待群眾、環境清潔、圖書分類、廚務協助、導覽解說、交通教學、災害影響等輔助性及平民性業務)。
(二)其他原住民族公共相關事務。
六、工作津貼:每月最高核給80小時,每人240小時為上限。
七、參與本計畫進用人員,嗣經本會委託各區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推薦匹配上工或自行上工,並連續在職至少1個月,且月投工資達到勞動部公告之最低工資以上者,核發一次獎勵金新台幣(以下同)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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