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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客家委員會受理115年度「藝文團隊補助計畫」申請一案

主旨: 函轉客家委員會受理115年度「藝文團隊補助計畫」申請一案,請協助轉知並鼓勵轄內藝文團體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9月23日客會傳字第1146800514號函辦理。
二、 為持續推動藝文與生活結合,鼓勵客家藝文團隊之組成與發展,客家委員會訂定「藝文團隊補助作業要點」,以提升客家表演藝術品質與精緻度,並推展客家文化藝術與國際接軌。
三、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立案之「音樂」、「戲劇」及「民俗技藝」等藝文團隊。
(二) 受理期間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本補助申請作業一律採線上申辦(客家委員會獎補助系統:https://apply.hakka.gov.tw/HakkaBonusGrandFrontend),並請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1式10份寄交客家委員會審查。
(三) 補助項目、資格條件、審查方式及補助金額上限,請參考前述補助作業要點;至,全案預算金額因客家委員會115年度預算尚未審議通過,爰尚未確定。
四、 本案公告內容詳如附件,或請逕自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hakka.gov.tw/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