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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鹿野鄉公所徵才公告 (民政業務約用人員 1 名)

臺東縣鹿野鄉公所徵才公告 (民政業務約用人員 1 名)

壹、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籍年滿 18 歲,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男女不拘,男 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免服兵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 件),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臨時人員或相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具基礎電腦操作能力,熟練中文輸入及文書軟體(例如:word、excel、 powerpoint 等)運用之資訊能力。 三、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公務人員陞 遷法第 12 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不得任用為公務 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貳、報名方式 一、報名收件起迄日期:自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7 時止。 二、應備文件:(紙張規格 A4) 1.簡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三、報名地點: 1.親送本所收發處(地址:台東縣鹿野鄉瑞隆村瑞景路 1 段 21 號),請於信 封正面註明應徵職務。 2.將履歷資料逕寄~臺東縣鹿野鄉公所信箱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相關証明文件待錄取後補件),聯絡人:民政課荊小姐 580136#149。 四、薪資待遇:30,000 元/月 五、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7:00) 六、工作內容:民政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七、備註: 1.甄審方式:報名資格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日安排面試,面試合格者 電話通知錄取,正取 1 人,候補 1 人。 2.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進用完畢,依本所民政業務需求,於電話通知侯補之 翌日起算 6 個月內進用。 3. 報名檢附之個人資料經收件審查,不予退還,逕由本所歸檔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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