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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鄉為辦理「梅」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鹿野鄉公所公告📣
本鄉為辦理「梅」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一、依據農業部115年4月2日農糧字第1151110747號公告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

二、本案受理期間為:4月3日至4月20日(例假日不受理)(例假日不受理)(例假日不受理)
       請於上班期間(8:00-12:00,13:00-17:00)至本所農觀課申請。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1)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2)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3) 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四、農民應檢附下列資料至本所申辦:

1.身分證
2.存摺
3.印章
4.土地所有權狀或地籍謄本
 
若非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
5.有效期間承租契約書  或   國有地承租契約書
 
敬請本鄉需要申請『梅』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的農民於上開時間至公所申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