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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民政課徵約用人員1名

一、報名資格:

1.中華民國國籍年滿 18 歲,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男女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免服兵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臨時人員或相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基礎電腦操作能力,熟練中文輸入及文書軟體(例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運用之資訊能力。

3.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收件起迄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時止。

(二)應備文件:(紙張規格A4)

  1. 簡歷表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三、報名地點:

1.親送本所收發處(地址:台東縣鹿野鄉瑞隆村瑞景路1段21號),請於信封正面註明應徵職務。

2.將履歷資料逕寄~臺東縣鹿野鄉公所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相關証明文件應於面試前補齊方可參加面試) ,聯絡人:民政課荊小姐580136#149。

四、薪資待遇:30,000元/月

五、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7:00)

六、工作內容:民政課殯葬、村辦公處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備註:

1.甄審方式:報名資格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日安排面試,面試合格者電話通知錄取,正取1人,候補1人。

2.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進用完畢,依本所民政業務需求,於電話通知侯補之翌日起算 6 個月內進用。

3.報名檢附之個人資料經收件審查,不予退還,逕由本所歸檔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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