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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主旨:檢送115年家禽場「修繕及更新附設堆肥舍」補助作業要點

(轉知)

主旨:檢送115年家禽場「修繕及更新附設堆肥舍」補助作業要

      點1份,請貴所協助轉知轄下家禽場提出申請,詳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115年6月1日中畜永字第

    1150001187號辦理。

二、為提升家禽場禽畜糞處理效能,補助農民修繕及加固老舊

    堆肥舍設施,落實污染防治並阻絕異味散溢;透過健全場

    內防污設施,提升農村生活環境品質,促進畜牧經營與環

    境共好,達成產業永續發展之目標。本計畫共編列新臺幣

    100萬元整,預定補助家禽場10場。

三、有關補助對象、資格及條件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旨揭

    補助作業要點;另補助項目及金額部分,簡述如下:

    (一)本案補助項目為家禽場附設堆肥舍之主體建築修繕(以

        屋頂、地坪、梁柱或牆等為主),每場最高補助上限為

        新臺幣10萬元,補助對象配合款須超過1/2。

    (二)前述補助金額最高為該設施未稅價格1/2,補助內容不得.

        含工資、試車、雜支、耗材(含帆布)等項目。

四、申請者於本年6月28日前,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寄送至

    「100060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 財團法人中

     央畜產會永續經營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家禽

     場「修繕及更新附設堆肥舍」補助案補助。以郵戳日期為

     憑,逾期不受理;如為自送者,以收文時間為憑。

五、如須詢問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中央畜產會永續經營組張

    蓉小姐,電話:(02)2301-5569分機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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