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鹿野鄉公所猴害防治誘捕籠借用公告
主旨:
為協助本鄉轄內民眾防治獼猴危害農作物及滋擾民眾安全,本所提供誘捕籠借用服務,請有需要之民眾依規定辦理借用。
公告事項:
一、借用對象:本鄉轄內農民、土地所有權人、承租人、經村長或相關單位認定有猴害防治需求者。
二、借用方式: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所辦理借用登記,或洽承辦單位詢問。
三、借用期限:誘捕籠借用以每人一次一具,借用期間以十四日為原則,借用期限屆滿前因防治需要得申請展延一次,展延期間以十四日為限。
四、借用人應妥善保管借用設備,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遺失或毀損,應依規定負賠償責任。
五、借用人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及相關規定使用。
六、聯絡窗口:鹿野鄉公所農觀課吳小姐,聯絡電話(089)580136分機113,週一至週五9:00~17:00,午休12:00~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