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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鄉為辦理「115年薔琵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公告本鄉為辦理「115年薔琵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鹿野鄉公所公告

本鄉為辦理「115年薔琵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依據:農業部115年10月26日農糧字第1151112527H號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

 

天然災害受理期間為:115年10月27日起至115年11月9日止(例假日不受理) (例假日不受理) (例假日不受理)

 

應備文件:

  1. 身分證
  2. 存摺
  3. 印章
  4. 土地所有權狀或地籍謄本

若非有自有土地須附加:

  1. 承租契約
  2. 國有土地承租契約

敬請本鄉需要申請「115年薔琵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的農民於上開時間至公所申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