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鄉為辦理「115年薔琵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鹿野鄉公所公告
本鄉為辦理「115年薔琵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依據:農業部115年10月26日農糧字第1151112527H號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
天然災害受理期間為:115年10月27日起至115年11月9日止(例假日不受理) (例假日不受理) (例假日不受理)
應備文件:
- 身分證
- 存摺
- 印章
- 土地所有權狀或地籍謄本
若非有自有土地須附加:
- 承租契約
- 國有土地承租契約
敬請本鄉需要申請「115年薔琵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的農民於上開時間至公所申報,謝謝。
